人才派遣——— 用工新模式浮出水面 作為人力資源外包的一個分支,人才派遣是指在相關法規的框架下,派遣單位根據客戶單位的需要選擇合適的人才,并將他們派遣到客戶單位工作的一種新型用人機制。與傳統“用人養人”模式不同,人才派遣的核心特征是“用人不養,養人不用”,被派遣人才隸屬于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 ‰m然“人才派遣”在大多數人眼里還是個新事物,其實這種用人方式早在20多年前就出現在國內的一些機構中。1979年11月16日,由北京市政府投資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北京外企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并向某外商駐華機構派遣出第一名中國雇員。這是我國最早的“人才派遣”?! 案母镩_放初期,外資機構在華用工有著很多政策上的限制,而人才派遣的出現,從某種意義上說為外資機構用人提供了合法的途徑?!币晃粯I內人士告訴記者,進入上個世紀90年代,在市場化潮流下,我國一些企業也開始使用人才派遣方式來解決自身用工問題?!皩τ趪鴥绕髽I來說,使用人才派遣不僅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靈活調整員工規模,還可以減輕員工管理上的壓力?!薄 〗鼛啄?,一些事業單位也開始嘗試用人才派遣解決用工和編制上存在的矛盾。過去很長一段時期里,事業單位大多吃“皇糧”,用人存在“編制”定額,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被確立為“人事關系”,因而不適用于《勞動法》的范疇。而編外人員與事業單位之間的這種
微妙關系,甚至被描述為“《勞動法》管不到的地方”?! 〗鼛啄陙?,隨著編外用人的增加,由福利保障產生的用人糾紛也逐步多了起來。據武漢市人事局統計表明,近年來武漢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事爭議案件急劇增多,主要涉及合同、待遇、保險等問題,已經占到全部投訴的60%以上。這些爭議的出現,很大程度上緣于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缺失?! 拔錆h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事爭議相關問題暫行處理意見》的實施,正是從制度層面上規范了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用工,保障編外人員的合法權益?!笔腥耸戮忠晃还ぷ魅藛T告訴記者,新做法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不僅滿足了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需求,而且讓廣大編外員工吃了顆定心丸?! ∧壳?,“人才派遣”這一用工模式已在眾多地方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在青島,人才派遣制已成為市直機關補充工勤人員的惟一渠道。目前青島市直機關及各區(市)機關、事業單位人才派遣總數達1200多人,實施人才派遣的機關、事業單位共計276家。在2005年一年,上海市僅公安系統就向社會公開招募了1700余名派遣制文員?! ∪耸虏?006年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基本情況通報顯示,截止到2006年底,全國已有56萬家用人單位采用了人才派遣這一用工形式,派遣人員達到了1780萬余人。目前,除少數幾個省份還沒有開展人才派遣業務外,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開展了此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