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企業都使用過勞務派遣,但由于勞務派遣出臺了新的暫行條例,對于派遣的比例、崗位等條件有了諸多的限制,大家開始關注到勞務外包這項服務,那么人員勞務外包風險由誰承擔是發包企業考慮的問題。
外包是由勞務外包公司負責組織人員按計劃和指標進行生產,提供人力資源管理等全方面服務,配合企業服務要求對員工進行全面管理,為企業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一站式”服務。
在外包實施中發包企業一般是不會對外包人員進行直接管理的,所有人員勞務外包后的勞動關系、薪酬制度與發放都是由外包公司來負責的,發包企業無需承擔外包人員的用工風險。
員工勞動糾紛在工作中也是經常發生,現在的員工自我維權意識都很高,比如說因為薪酬社保、裁員等問題進行仲裁,而進行企業人員勞務外包以后,發生勞動糾紛都是外包公司承擔,為企業轉移了一系列的用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