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用工區別于傳統的固定全職,是指企業基于實時用人需求,靈活地按需雇傭人才,雙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職勞務關系。此時,人力資源像是水和電一樣,按照需求隨時使用,隨時停止。
伴隨互聯網的高速發展,新經濟模式出現,不斷考驗著傳統的用工模式,也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通過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建立的全日制勞動關系模式,該用工模式被《勞動合同法》所嚴格管控、調整和規范,導致用工模式僵化、解雇保護嚴苛、用工成本高昂等局限,難以適應和滿足新經濟的發展壯大。
不過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并沒有“靈活用工”的明確定義。
我國的用工關系分為三類,即:標準勞動關系(企業直接雇傭員工)、非標準勞動關系(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和非勞動關系(業務外包)。
基于對“靈活”一詞的不同理解,靈活用工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以及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企業利用靈活用工的配置方式,特別是用工彈性模式,能夠靈活地因需而變,滿足快速變化的業務需求。
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是靈活用工可以不繳社保嗎?這個具體是要看企業具體使用靈活用工的方式,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您的企業有靈活用工的需求,可以來電咨詢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